203.162.2.* 发表于 2008-06-27 10:37:04楼主
【1.最新公告】
2008-06-27刊登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兰州黄河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兰州黄河接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告知函》称: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之二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收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和民事裁定书。本民事调解书就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与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649万元债权本金及利息700万元,本息合计17349万元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1、黄河集团同意将持有的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作价10000万元)转让给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折抵等额债权。
2、黄河集团同意将持有的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45.95%股权(作价7349万元)转让给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折抵等额债权。
3、在上述调解协议签署之日,双方共同签署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并共同委派人员,协助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08年6月25日办理完毕。山东大汉
